意识到差距源于读小说。
我的十几岁没有女主这般考虑周到,顾全大局也不是我的一贯作风。因为我生在普通再不能普通的家庭,满足温饱尚且困难,谈何眼光?又有啥可顾全的?
其实我的人生很简单,或者说清白。没有多大的责任,更无庞大家族产业让我去背负。活下去,认真过好每天的生活比什么都好。
要说长这么大,最令我引以为傲的东西,大概就是看重人品,尤其美好的心灵,看多久都看不够。
没有选择的人生,大多数时候,我还是选择了单纯美好。
小说中的男子,好色是本性。再正人君子,也逃不过女子娇美色当前的容颜。女主若不是有着男主喜欢的外表,恐怕这辈子都没机会给读者演绎一场爱情传奇。
不过,这样的相遇还是越少遇见越好。虚荣心极强的我,随着年龄增长,虚荣心也在膨胀。我引以为傲的相遇,必然建立在对方足够认可的前提下。外貌这东西的确有些浮躁,尤其有些美好心灵的外表,若想模仿,反而东施效颦。单纯追求外表之人显得轻浮也是这个道理!
不要高估一个人承受痛苦的能力。
小说中,女主把一大瓶酒精洒在血肉模糊的脚掌。想想就觉得疼,她还说脑仁疼得发麻,其实,应该更甚,钻心的疼痛还差不多。
男主初见女主,除了好奇心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。不要高估你和任何人的关系,哪怕最终,你们牵手走向婚姻殿堂。
这个世界很大,就连派出所都很忙。时时刻刻都有被抓捕归案的犯罪分子!你还总把自己当根葱吗?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重要,除了吃饱穿暖,没有什么比活着的基本要素更值得追求。你没钱吃饱饭,就生存不下去。世界没了你,就像不见了一缕空气。一些无法改变的根本无需放心上,活下去的欲望,才是生活最大的动力。
树挪死,人挪活。
换个环境,你会发现一个崭新的世界。
女主被拐卖到乡下,受尽人贩子折磨。没逃出来时,她的十六岁就像死人一样。毫无奋斗意义,更看不到未来。有朝一日逃出魔掌,去个派出所,都有女警官递热水,问这问那。人就该看清点,识时务者为俊杰,说明时势造英雄,大环境对人的影响真的很大。
写人物传记吧,反面教材也有大用途。不写,竟然给我释放书名,啥意思?
忽然之间多想,颠覆以往所有认知的世界观,不管正确与否,我不想这样突然的改变,就别以这种我厌恶的形式让我成长。
成长是个宽泛的词,前途一片光明才称得上成长。成长并非单纯和过去不同,而是比过去更好。
混淆概念是很多人难以避免的问题,就包括我这种。对一件事看法如何,要看这种看法对你的影响。一些看法让我受伤,那叫改变看法。
人活着,身心健康才能向前发展。
健康这一步走错,步步错。
起码,对我来说是这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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